首页 / 关于印发《商用密码领域违法线索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商用密码领域违法线索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以投诉举报形式进行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信访、纪检监察检举控告等活动的,不适用本办法,密码管理部门可以告知通过相应途径提出。制定机关国家密码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