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商用密码领域违法线索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商用密码领域违法线索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五条第十五条密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其处理投诉举报工作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投诉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制定机关国家密码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