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商用密码领域违法线索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商用密码领域违法线索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密码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对受理的投诉举报进行调查核实。投诉举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密码管理部门的询问,并配合调查核实工作。制定机关国家密码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