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商用密码领域违法线索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密码管理部门因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等导致难以在受理审查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的,经密码管理部门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相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受理审查期限,延长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延长受理审查期限的,应当告知投诉举报人并说明理由。
- 制定机关
- 国家密码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密码管理部门因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等导致难以在受理审查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的,经密码管理部门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相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受理审查期限,延长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延长受理审查期限的,应当告知投诉举报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