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1号) / 第七条独立法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1号)第七条第二章 船舶和人员管理第七条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和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船载设备。船舶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加强对船舶的动态管理。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