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1号)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1号)第二十五条第五章 作业安全管理第二十五条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在装货前,应当检查货物的运输资料和适运状况。发现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不得装运。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