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1号) / 第二条独立法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1号)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载运危险货物的活动,适用本规定。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