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的过渡办法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保障2008年12月27日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的施行,依照立法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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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的过渡办法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