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1号)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突破大额风险暴露监管要求的,应立即报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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