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裁决案件线上口头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适用线上口头审理的案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公告线上口头审理的时间。

对涉及个人隐私等情形的行政裁决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线上口头审理的,线上口头审理过程可以不予公开。

制定机关
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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