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裁决案件线上口头审理办法》的公告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裁决案件线上口头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三条第十三条适用线上口头审理的案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公告线上口头审理的时间。对涉及个人隐私等情形的行政裁决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线上口头审理的,线上口头审理过程可以不予公开。制定机关知识产权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