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决定与送达
第三十一条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行政许可事项,决定机关应当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决定机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法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决定与送达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行政许可事项,决定机关应当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决定机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法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