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决定与送达

第二十七条

在受理机关或决定机关审查过程中,因申请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依法终止,致使行政许可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行政许可决定没有必要的,受理机关或决定机关应当终止审查。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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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