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印发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九条

第二章 监督检查内容

第九条

河湖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一)河湖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日常巡查维护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制度、河道采砂审批管理制度等。

(二)水域岸线保护利用情况,主要包括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是否规范,涉河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是否到位。

(三)河道采砂管理情况,主要包括采砂管理责任制是否落实,河道采砂许可是否规范,采砂现场监管是否到位,堆砂场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四)河湖管理基础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采砂管理规划、河湖管理信息化建设等。

(五)河湖管理保护相关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执法打击情况。

(六)河湖管理维护及监督检查经费保障情况。

(七)其他河湖管理情况。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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