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印发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七条

第二章 监督检查内容

第七条

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河湖形象面貌及影响河湖功能的问题、河湖管理情况、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河湖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水利部根据河湖管理及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确定水利部组织的监督检查年度重点。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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