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部关于印发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水利部关于印发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十条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条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