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印发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三章 监督检查方式与程序
第十二条
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的河湖管理监督检查,主要采取暗访方式。媒体曝光、公众信访举报、上级单位交办、领导批示的河湖突出问题,可以采取暗访与明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调查、检查、督查等。
暗访应当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即检查前不发通知、不向被检查地方和单位告知行动路线、不要求被检查地方和单位陪同、不要求被检查地方和单位汇报,直赴现场、直接接触一线工作人员。
- 制定机关
- 水利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