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印发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二章 监督检查内容

第十一条

河湖问题整改情况主要包括:

(一)党中央、国务院交办水利部或地方查处的河湖问题整改情况。

(二)水利部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批示查处的河湖问题整改情况。

(三)历次监督检查发现的河湖问题整改情况。

(四)媒体曝光的河湖问题整改情况。

(五)公众信访、举报的河湖问题整改情况。

(六)其他涉河湖问题整改情况。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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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印发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