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第二十三条第三章 财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三条本单位的财产和收入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不得用于分配。制定机关宗教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