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第十七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第十七条

本单位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或者本单位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本单位发生上述行为或者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制定机关
宗教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