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第十二条
民主管理委员会的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推选、罢免主任、副主任、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
(三)决定内部机构的设置;
(四)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五)议定年度工作计划;
(六)审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七)决定人事事宜、重大财务事项、重大活动安排、法人登记事项变更;
(八)听取、审议执行机构负责人工作报告,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 制定机关
- 宗教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