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第十二条

民主管理委员会的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推选、罢免主任、副主任、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

(三)决定内部机构的设置;

(四)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五)议定年度工作计划;

(六)审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七)决定人事事宜、重大财务事项、重大活动安排、法人登记事项变更;

(八)听取、审议执行机构负责人工作报告,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制定机关
宗教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