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第十一条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第十一条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宗教团体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本单位章程,恪尽职守、维护本单位合法利益。制定机关宗教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