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权进行举报、投诉。 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及时核实、处理。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