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权进行举报、投诉。 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及时核实、处理。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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