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章 轮候与配租第二十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