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三章 轮候与配租

第二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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