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本保证金,是指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后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的,除保险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的资金。

制定机关
金融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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