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债券发行人和债券持有人违反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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