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六章 债券结算第三十八条债券结算是指在确认结算指令的基础上进行的债券过户。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