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五章 债券托管第三十三条债券托管是指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对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债券进行集中保管,并对其持有债券的相关权益进行管理和维护的行为。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