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债券账户

第二十二条

债券持有人开立债券账户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提出申请,且应当保证所提交的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债券账户采用实名制,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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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