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供港鲜活冷冻商品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第二章 配额总量的确定、下达及调整

第六条

代理机构在提出配额总量建议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相关商品香港市场前三年的市场需求情况。 (二)相关商品当年的市场供应情况及供应者各自的市场份额、经营状况及经营成本。 (三)代理机构1-3年的经营目标,包括年销量及市场份额目标。 (四)对市场可变因素的分析,包括消费习惯的变化、替代消费品的出现、市场突发事件对供求关系的影响等情况。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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