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供港鲜活冷冻商品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供港鲜活冷冻商品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二章 配额总量的确定、下达及调整第五条外经贸部以相关商品香港市场的容量、市场供应的格局以及我远近期市场份额目标等为依据,参考总代理的建议,确定每年的配额总量。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