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供港鲜活冷冻商品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前的有关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符之处,以本办法为准。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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