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供港鲜活冷冻商品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供港鲜活冷冻商品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九章 附 则第三十三条广州特办根据本办法制定、修改相应商品的月度配额或日配额管理规定,并报外经贸部备案。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