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供港鲜活冷冻商品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八章 检查及罚则

第二十五条

供港活大猪、活鸡质量出现问题并经查实,问题出在供货猪场或鸡场的,对负直接责任的猪场或鸡场,立即取消其供货资格,对负间接责任的出口企业扣减相关出口企业下二个月三分之一的配额。经查实,问题出在猪场或鸡场以外,对负直接责任的出口企业扣减下二个月配额的二分之一,两年内累计违规达3次者,取消其该项商品的出口配额,不再恢复。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供港鲜活冷冻商品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