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供港鲜活冷冻商品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供港鲜活冷冻商品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八章 检查及罚则第二十四条对达不到本办法第九条冻肉禽最低出口标准的企业,三年内不再安排相关商品的出口配额。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