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供港鲜活冷冻商品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第六章 供港活大猪生产场(厂)供货资格的认可
第十六条
外经贸部将根据香港市场的需求状况和内地生产水平、出口规模经营等要求,适时调整有关标准,动态管理并公布供港活大猪认可猪场。其他活畜(活中猪、活乳猪、活牛),待条件成熟时也将采取供货资格认可制度。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供港活大猪生产场(厂)供货资格的认可
外经贸部将根据香港市场的需求状况和内地生产水平、出口规模经营等要求,适时调整有关标准,动态管理并公布供港活大猪认可猪场。其他活畜(活中猪、活乳猪、活牛),待条件成熟时也将采取供货资格认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