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供港鲜活冷冻商品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供港鲜活冷冻商品的管理,保证对香港市场的稳定供应,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特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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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港鲜活冷冻商品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