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供港鲜活冷冻商品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一条独立法条供港鲜活冷冻商品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供港鲜活冷冻商品的管理,保证对香港市场的稳定供应,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特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