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命名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二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命名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第二条高等学校命名要坚持名实相符、准确规范,体现办学理念,突出内涵特色,避免贪大求全。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