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命名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命名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命名事项作为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高等学校设置程序进行审批。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