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命名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命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教育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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