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负责投资者衍生品合约账户的统一管理。经营机构应当根据投资者的申请,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为投资者开立衍生品合约账户。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负责统一为经营机构分配、发放投资者衍生品合约账户号码。 经营机构应当明确提示投资者如实提供开户信息。投资者应当如实申报开户材料,不得采用虚假申报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要求。投资者衍生品合约账户应当与其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的相关注册信息一致。
- 制定机关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