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七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对于地方、单位、企业等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布局的研发任务,可按有关程序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17〕152号)同时废止。
- 制定机关
- 科技部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七章 附则
对于地方、单位、企业等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布局的研发任务,可按有关程序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17〕15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