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四条

第六章 监督与评估

第三十四条

主责单位对重点专项实施过程和进展进行监督评估,对受委托专业机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专业机构对项目执行情况和项目承担单位开展日常监督。主责单位会同专业机构建立公众参与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审计监督、第三方监督等外部监督协同,并落实科技伦理监管制度。

制定机关
科技部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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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