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三条

第六章 监督与评估

第三十三条

科技部、财政部通过对重点专项的关键节点考核、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专项组织实施情况和实施主体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评估,采用信息化手段,减轻科研人员负担。监督评估结论和意见及时向主责单位、专业机构进行反馈,重大事项按程序上报。

制定机关
科技部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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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