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重点专项管理和总结验收
第二十七条
主责单位应加强重点专项的保密制度建设,完善保密工作责任体系,对涉及科技敏感信息和国家秘密的专项项目及其成果,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并严格管理,分级分类做好信息安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 制定机关
- 科技部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重点专项管理和总结验收
主责单位应加强重点专项的保密制度建设,完善保密工作责任体系,对涉及科技敏感信息和国家秘密的专项项目及其成果,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并严格管理,分级分类做好信息安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