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

第三章 项目组织实施管理

第十九条

项目实施中须作出重大调整的,由主责单位会同专业机构研究批复调整;对于因非正当理由致使项目撤销或终止的,应调查核实后严肃处理并逐级问责,对科研失信和违规行为,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制定机关
科技部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