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三章 项目组织实施管理

第十八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项目任务书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分工安排,按进度高质量完成相关研发任务。项目实施中,主责单位应指导专业机构严格按照任务书要求,加强技术就绪度管理、“里程碑”节点考核等,做好项目过程管理。

制定机关
科技部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