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二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条第二条竞赛活动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体现发展素质教育要求,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