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实行清单管理制度,清单每年动态调整一次,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公布并正式印发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各类教育机构不得组织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清单之外的冠以“全国”“国家”“大中华”等字样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不得为违规竞赛提供场地、经费等条件,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制定机关
教育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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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