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七条第十七条竞赛应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学生平等开放,不得设置任何歧视性条件。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