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符合换货条件,但销售者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他型号规格的商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的价格一次退清货款。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